中新網6月16日電 審計署網站16日公佈了2013年4月至7月對西電東送工程寧東至山東±660千伏直流輸電示範工程等21個輸變電項目的投資建設、運營管理等情況的審計結果。審計結果稱,部分工程在建設中存在違反招投標規定、工程投資控制不嚴、套取建設資金私設“小金庫”等問題。
  西電東送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要標誌性工程,於1993年8月啟動,經過多年建設,初步構建了北、中、南3條送電通道。至2013年6月,西電東送工程核准並開工建設輸變電項目48個,概算總投資2825億元,計劃增加送電能力1.33億千瓦。有43個項目已建成投產,完成投資1793億元,形成送電能力1.01億千瓦,累計輸送電量2.41萬億千瓦時;另外5個在建項目計劃送電能力3140萬千瓦。本次審計的21個項目,為近年來投資建成,占已開工輸變電項目數的44%。
  此次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:
  (一)工程建設中存在違反招投標規定的問題。主要是電網公司未經招標將部分電網工程直接發包給關聯企業,招標中存在大幅壓縮招投標時間、評標不合規等問題,涉及金額34.39億元,占審計抽查金額的16%。
  (二)設備材料採購、招標代理等業務中存在未按規定招標問題。主要是電網公司直接指定關聯企業承擔部分設備材料採購、招標代理等業務,並藉機多支付相關費用,由此向關聯企業輸送利益8.19億元。
  (三)工程投資控制不嚴。主要是電網公司工程初步設計概算偏高,約束力不強,存在多支付工程價款、擠占工程建設成本等問題,導致多計投資10.44億元。
  (四)套取建設資金私設“小金庫”問題。主要是電網公司所屬部分施工單位編造虛假合同、使用虛假髮票等套取電網工程建設資金13.81億元,用於私設巨額“小金庫”,主要用於發放獎金、列支各種費用。
  審計署表示,此次審計發現的涉及工程招投標、設備材料採購、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線索,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。
(原標題:審計署通報西電東送工程違規:私設逾13億小金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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