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快訊 (記者 儲信艷)按照慣例,經濟普查後需要對GDP進行相應的調整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後,也要對2013年的GDP進行相應的調整。具體調多少?在今日的國新辦發佈會上,國務院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、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表示,3%多一點。
  GDP數據的修訂是國際慣例。依據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,國家統計局對2008年全國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。2008年中國GDP修訂後增加1.34萬億元,修訂後的總量提高了4.45%。
  馬建堂表示,“三經普”以後對當年GDP的修正幅度,不僅大大低於第一次經濟普查對2004年GDP的修訂幅度,也小於第二次經濟普查以後對2008年GDP數據的修訂幅度。“三經普”以後對GDP的修訂幅度,3%多一點。具體多少,不能再說了。
  具體的2013年GDP修訂數據,將在12月19日以國家統計局公告的形式正式對外發佈。
(原標題:國家統計局局長回應GDP數據修訂:3%多一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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